江苏报关协会

南京地区报关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关税部分内容摘要

2017-04-26 16:23浏览数:317 


一、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变化概况

2014年6月27日,WCO理事会审议通过:

修订领域

修订数目(组)

农产品

85

化工品

45

木制品

13+9

纺织品

15

贱金属

6

机器设备

35

运输设备

8

其他

26

合计

233+9


二、2017年版《协调制度》子目增删情况

品目/子目增删

增删数量

涉及品目/子目

6位数子目增加

235


6位数子目删除

73


6位数子目净变化

+162


子目本身无变化,但所涵盖商品范围有变化

200


4位数品目增加

1


4位数品目删除

3

【28.48】【69.08】【84.69】

三、2017年版《协调制度》的总体结构

4位数品目

6位数子目

备注

21

97

1222

5367+20

第77章为空章;

280个4位数品目没有拆分;

37个4位数品目没再使用,如[28.48]

四、2017年版《协调制度》新增章注情况

章节

新注释

备注

第30章

子目注释一

非混合及混合免疫制品归类

子目注释二

抗疟疾药品归类原则

第38章

子目注释二

抗疟疾商品归类原则

子目注释三

抗疟疾商品归类原则

第60章

子目注释一

抗疟疾纺织品归类规则

第63章

子目注释一

抗疟疾纺织品归类规则

第84章

章注一(七)

散热器归类规则

子目注释一

加工中心定义

子目注释三

油压气压传动阀定义

第85章

章注三

蓄电池定义

章注九(二)4

多元件IC定义

第90章

章注一(十一)

脚架类商品归类规则

第94章

章注一(十二)

脚架类商品归类规则

第95章

章注一(二十)

脚架类商品归类规则

五、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重点

1、环境保护仍是关注焦点

 与《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

例如:新增子目2811.12项下氰化氢(氢氰酸)等12个子目修订。

⑵与《斯德哥尔摩公约》相关

例如:新增子目2903.83项下灭蚁灵(ISO)等8个子目修订

⑶与《鹿特丹公约》相关

例如:新增子目2924.25项下甲胺磷(ISO)等2个子目及相关子目注释修订。

⑷根据国际麻醉品管制局(INCB)建议作出修订

例如:新增子目1302.14等3个子目修订。

2、生态保护持续法力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建议作出修订:

⑴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例如:纳入“鱼精”定义;对子目0301.93等16个子目条文进行修订,以纳入卡特拉鲃鱼等鱼种;为冻的牡蛎(蚝)、和鲨鱼翅等海产品单独列目。

⑵修改柑橘相关商品列目结构

例如:将克里曼丁橘从柑橘类中拆分出来,予以单独列目。同时对《注释》作出相应修订。

⑶保护森林资源

例如:删除原第44章子目注释二,以扩大“热带木”的涵盖范围;对相关品目项下的针叶木和非针叶目列目结构进行调整;新增子目4403.93等,以纳入水青冈木等木种;单列子目4412.31和4412.32,以纳入白蜡木等制作的胶合板等。

根据国际竹藤组织(INBAR)与中国的共同建议作出修订:

⑴双方合作逾10年,第三审议循环(即2007年版《协调制度》)为竹藤产品增列6位数子目14个。

⑵第六审议循环(即2017年版《协调制度》),再次增列10个竹藤产品6位数子目,品目44.18和94.01项下分别有5个。

3、跟上技术发展进步

⑴与信息技术相关的产品

纳入“多元件IC(MCOs)”定义;为可与自动数据设备直接连接的监视器等增列子目;修订相关章注和品目/子目条文,以纳入LED灯(管)。

⑵与新能源技术相关的产品

为新能源汽车、摩托车增列8702.20、8702.30、8702.40、8703.40、8703.50、8703.60、8703.70、8703.80、8711.60等9个子目。

⑶与机械加工技术相关的产品

明确“加工中心”定义;明确“油压或气压传动阀”定义;为用激光、其他光和光子束、等离子弧或水射流处理各种材料的加工机床增列4个子目;为数控的其他镗床、平面磨床、无心磨床、外圆磨床增列4个子目。

⑷与农业技术相关的产品

纳入农业或园艺用喷雾器,为便携式喷雾器单列子目;纳入免耕直接播种机、种植机、移植机,为粪肥施肥机和化肥施肥机分列子目;为单轴拖拉机单列子目;按发动机功率细分,以纳入功率不超过130千瓦的小型农用机械设备。

⑸与医药技术相关的产品

新增子目注释,明确免疫制品和药物的范围;新增5个子目,以涵盖相关免疫制品;在第30章新增2个子目,以涵盖相关抗疟药物;在第60章和第63章分别增列1个子目,以涵盖抗疟纺织品。

4、适应贸易业态变化

⑴乳制品及婴幼儿食品

明确代乳品制成的食品不归入第4章(品目19.01或21.06);修订第16章、第20章子目注释和第21章章注,以明确“婴幼儿食品”的范围。

⑵酒类产品

为无醇啤酒单列子目;根据容器容量细分葡萄酒子目(增列子目2204.22);把日本“清酒”纳入品目22.06条文。

⑶第27章项下“轻油及其制品”的检验标准

考虑到某些成员采用ISO3405标准而非美国检验标准,明确ISO3405方法与美国ASTM D 86方法等效。

⑷“辅酶Q10”及“三氯蔗糖”

按中国海关提出的建议,为上述商品单列子目。据统计,我国相关产能及其国际市场份额已占据突出地位。

⑸亚甲基苯基异氰酸酯(MDI);低聚体混合物、聚丙烯纤维、醋酸纤维等

考虑到上述商品生产和贸易规模,为其增列子目。

⑹饰面陶瓷

为反映瓷砖产业和贸易实际,对品目69.07的子目结构进行重组,纳入“饰面陶瓷”。

⑺空调

修改子目8415.10条文,以纳入“置于天花板或地板上的空调器”。

⑻因应贸易规模过小,删除一批子目(3+73)。

六、2017年版《协调制度》重点商品介绍

1、第八十五章注释九(二)新增第4款

多元件集成电路(MCOs):由一个或多个单片、混合或多芯片集成电路以及下列至少一个元件组成:硅基传感器、执行器、振荡器、谐振器或其组件所构成的组合体,或者具有品目85.32、85.33、85.41所列货品功能的元件,或品目85.04的电感器。其像集成电路一样实际上不可分割地组合成一体,作为一种元件,通过引脚、引线、焊球、底面触点、凸点或导电压点进行连接,组装到印刷电路板(PCB)或其它载体上。

⑴MCOs的归类要点

①组成:由一个或多个单片、混合或多芯片集成电路以及下列至少一个元件组成的电路。例如,硅基传感器、执行器、振荡器、谐振器或其组件所构成的组合体,或者具有品目85.32、85.33、85.41所列货品功能的元件,或品目85.04的电感器。

②外观结构:不可分割地组合成一体,作为一种元件,通过引脚、引线、焊球、底面触点、凸点等组装到印刷电路板(PCB)或其它载体上。

通过物理、电学、光学的方式组合并连接成为同一单体。不论是否带有一个或多个绝缘基板,不论是否带有引线框架。

可以有不同的外观特征(例如,包装可以是立体的,或带有孔洞、窗或膜)或为了特定功能所必须的附件。

③用途:应用于各种领域,包括计算机、通信(例如,蜂窝网络电话)、工业或汽车领域

⑵相关专家认为MCOs应具备的四个条件

①必须包括集成电路(Must include an integrated circuit)

②必须是多元件( Must be multi-component )

③必须是不可分割的( Must be indivisible )

④必须用于安装在印刷电路板上或其他承载物上( Must be for assembling onto a PCBor other carrier)

2、税目8528项下的“可直接连接且设计用于税目84.71的自动数据处理系统的”

2017版协调制度目录修改子目8528.42、8528.52和8528.62的条文为“可直接连接且设计用于税目84.71的自动数据处理系统的”,使得相应的商品范围有所扩大。同时基于本国产业利益的考虑,在设置本国子目时,在新增子目下继续按照“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税目84.71的自动数据处理系统的”拆分本国子目85285211、85285291、85286210,实施零关税。

3、税目8539项下的LED灯泡(管)

发光二极管(LED)灯泡(管)是指外形为灯泡或灯管形状,而其内部是由多个发光二极管(LED)灯珠组成的灯。它与传统的热辐射光源和气体放电光源相比,具有节能、环保、寿命长的特点。为将“发光二极管(LED)灯泡(管)”也归入税目85.39项下,在税目85.39的条文后面加入“发光二极管(LED)灯泡(管)”;同时新增子目8539.5000“发光二极管(LED)灯泡(管)”。进口最惠国税率为10%。

4、税目9620项下的独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类似品

为简化统一归类,为独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类似品增列专门的税目9620。该类产品主要用于支撑照相机、摄像机、精密仪器等,以减轻晃动,可由任何材料制成,同时也包括无论是否配有有线或无线遥控器的自拍杆。新增后,引起税则众多类章注释及税号商品范围的变化。进口最惠国税率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