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报关协会

12360热线每周热点问题第33期

2018-11-27 14:25浏览数:1057 

20181119-20181123

1.ATA单证册持证人在申报前应向哪一级海关提交《暂时进出境货物确认申请书》,申请对有关货物是否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进行审核确认?

答复:根据《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令》(海关总署令第233号)第七条规定:A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可以在申报前向主管地海关提交《暂时进出境货物确认申请书》,申请对有关货物是否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进行审核确认,并且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在申报环节直接向主管地海关办理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有关手续。你司可查看上述文件了解。

2.我司打算从巴西进口一批生牛肉到国内,请问是否可以开展中转集拼业务?

答复:根据《关于海运进出境中转集拼货物海关监管事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0号)第七条规定:对于检疫风险高的进口肉类、水产品等食品,不允许开展中转集拼业务。对于允许中转集拼的食品,应当确保符合食品安全防护相关要求,不得造成食品污染,不得与危化品、废旧物品以及放射性物品等产品集拼。你司可查看上述文件了解。

3.听说个人行邮税调整了,请问面霜及乳液的税率调整之后是多少?

答复:根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0号)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面霜及乳液完税价格≥10/毫升(克),税率为50%;完税价格<10/毫升(克),税率为25%。你可查看上述文件了解。

4.我司知识产权备案被海关撤销了,是否还可以重新备案?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83号)第十三条规定:海关总署根据《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撤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海关总署撤销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自备案被撤销之日起1年内就被撤销备案的知识产权再次申请备案的,海关总署可以不予受理。你司可查看上述文件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