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报关协会

12360热线每周热点问题第75期

2019-10-08 10:48浏览数:104 

12360热线每周热点问题第75

20190916-20190920


1.中白双方海关在进出口货物通关时,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什么通关便利措施

答复:根据《关于实施中国-白俄罗斯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1号)第二条规定:中白双方海关在进出口货物通关时,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如下通关便利措施:减少单证审核;适用较低的查验率;对需要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即时沟通,以解决AEO企业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实施快速通关,包括在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你司可查看上述文件了解。

2.报关企业及其在海关备案的分支机构可以在全国办理进出口报关业务吗?

答复: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报关单位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1号)第二条规定:关于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从事报关业务:报关企业及其在海关备案的分支机构可以在全国办理进出口报关业务。报关企业应当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你司可查看上述文件了解。

3.我司因人员变动未做海关年报,请问我司会被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吗

答复:根据《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令》(海关总署令第237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未按照规定向海关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的。你司可查看上述文件了解。

4.我司是综保区内企业,想要从区外进口一些劳保用品给员工使用,请问是否可以适用便捷进区管理模式?

答复:根据《关于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0号)规定: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是指允许对境内入区的不涉出口关税、不涉贸易管制证件、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物品,实施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你司拟进口的劳保用品如果符合上述要求,可以使用适用便捷进区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