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0热线每周热点问题2020年第34期(总第121期)2020-11-05 15:51浏览数:7次
12360热线每周热点问题2020年第34期(总第121期) 20200824-20200828
1.我司首次开展加工贸易,请问单耗标准是指什么? 答复:根据《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第243号令)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第七条 规定:单耗标准是指供通用或者重复使用的加工贸易单位成品耗料量的准则。单耗标准设定最高上限值,其中出口应税成品单耗标准增设最低下限值。
2.今年暴雨期间我司一处存放保税料件的仓库被水淹了,导致部分保税料件损毁,请问海关如何定义受灾保税货物? 答复:根据《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第243号令)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受灾保税货物,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出口业务中,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者其他经海关审核认可的正当理由造成灭失、短少、损毁等导致无法复出口的保税进口料件和制品。
3.海关对联网监管企业的报核延期有没有时间的规定?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0号)第十四条规定:联网企业应当在海关确定的核销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报核。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报核的,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
4.我司如何获取书面备案登记证明? 答复:根据《关于〈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四款规定:自本公告实施之日起,海关不再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需要获取书面备案登记信息的,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在线打印备案登记回执,并到所在地海关加盖海关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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