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报关协会

金陵海关企业信用证明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2-03-28 11:26浏览数:78 

一、办理范围

已在海关注册备案的企业,出于经营管理需要,为证实其自身进出口信用状况向海关申请出具信用证明的,海关予以办理。

二、办理流程

企业应当提交下述材料到金陵海关(江宁区将军大道111号金陵海关,疫情期间办理前请先电话联系84423847):

(一)《南京海关出具企业信用证明申请书》,需填写企业的规范全称和海关注册登记编码(3201开头的十位数海关编码),查询企业信用状况的原因与依据,信用证明需要开具的时间段(如以前曾开具过,不可重复),经办人姓名(应为现场办理人)、联系电话等;

(二)经办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企业介绍信或委托书。无固定格式,须注明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证件号、介绍信或委托书的签发时间;

(四)海关出具的企业在海关注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备案回执等,如无法提供,可在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企业注册信息并打印;

(五)过去已经在海关出具过信用证明的,需提交最近一次的原证明复印件;

(六)海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七)上述材料都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证明领取

企业信用证明开具完成后,企业经办人(应与递交材料时的现场办理人为同一人)应携带身份证至将军大道111号金陵海关领取企业信用证明原件并签收。

四、注意事项

1.企业未在海关注册,或者有部分时段未在海关注册的,海关对其未注册期间无法证明,因此不予出具该时段的信用证明。

2.企业申请证明的时间段内若有违法违规情事发生,海关将在证明中如实表述,并遵守如实出具的原则,对违法违规情况严重程度不作主观性判断。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企业信用证明, 若有特殊情况,可再延长15个工作日,海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1. 《南京海关出具企业信用证明申请书》

2.企业信用证明(无案件)

3.企业信用证明(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