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海关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须知2022-03-31 17:25浏览数:79次
一、受理条件 1、取得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拟进口的食品种类。
二、所需材料(初次备案适用) 进口食品进口商应当于进口前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海关部门申请备案,并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 1、进口收货人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2、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3、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的地点; 4、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三、收货人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需通过“互联网+海关”(登录网址为:http://online.customs.gov.cn 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信息。 友情提醒:收货人提交备案信息后,获得备案管理系统生成的申请号和查询编号,凭申请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请相关企业务必注意保管好登录帐号密码及查询编号。 下一篇: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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